前言
溫室效應是指地球表面透過紅外線長波輻射將能量向外釋放,其中一部分穿透大氣進入太空,但更多的能量則被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和雲層吸收,並再向各方向輻射回地表,導致地球表面和大氣層的溫度上升的現象,而導致溫度上升的兇手就是溫室氣體。
地球上本來就有不少溫室氣體,太少的話地球會變很冷,太多的話地球會變很熱,因此溫室氣體對地球生物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自從工業革命以來,人類排放大量的甲烷跟二氧化碳,使得大氣溫度上升,環境與天候劇烈改變,因此人們制定各種協議盡可能減少人為溫室氣體排放並且盡可能恢復到先前的水準,但協議與法規會因為使用環境或標準不同而有所差異。
溫室氣體種類
溫室氣體總類非常多,他們對溫度的影響也相當大,但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溫室氣體在大氣中的存在時間較短。例如,臭氧(O₃)雖然在平流層中扮演重要角色,保護地球免受紫外線侵害並減少皮膚病風險,但在對流層中,臭氧的穩定性較差,導致臭氧在影響倍數上看起來偏大,但實質上影響有限,此外,不同的監測方法會影響溫室氣體的影響評估,因此其倍數會有所波動,而無固定標準,詳細表格如下。
名稱 |
化學式 |
溫室效應倍數 (以CO2為標準) |
來源 |
二氧化碳 |
CO2 |
1 |
燃燒、製造、電力 |
水蒸氣 |
H2O |
約2.5倍 |
水 |
甲烷 |
CH4 |
約28倍 |
燃燒、廢棄物、掩埋、農業、畜牧業 |
一氧化二氮 |
N2O |
約280倍 |
燃燒、農業、畜牧業 |
臭氧 |
O3 |
約3,500倍 |
燃燒、車輛、電力 |
全氟碳化物 |
PFCs |
約12,000倍 |
半導體、光電業 |
氫氟碳化物 |
HFCs |
約14,000倍 |
冷媒、溶劑 |
三氟化氮 |
NF3 |
約17,000倍 |
半導體、面板業 |
六氟化硫 |
SF6 |
約23,000倍 |
半導體、光電業 |
值得注意的是,水蒸氣也屬於溫室氣體,但在大多數減排規範或法規中並未涵蓋它。原因在於減碳的目標則是減少那些非自然產生的溫室氣體,即是因人類工業革命以來的活動所產生的溫室氣體,因此它們才是減排的重點,而過多的水氣會通過降雨回到地面所以影響也有限。
聯合國規定的溫室氣體
由於實際上的溫室氣體種類繁多,其中一些在大氣中的存在時間較短,另一些如水蒸氣則屬於無害的溫室氣體,因此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三次締約國大會及COP17第十七次締約國大會第十五號決議中,明確規定了: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及三氟化氮(NF3),這七種氣體為溫室氣體。
其中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是一種碳化物的統稱,分支非常多,他們分別代表有多個氣體的統稱,因此我們不會說溫室氣體有7個,而是說溫室氣體有7種。
我國規定的溫室氣體
而我國Follow聯合國,根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管制的溫室氣體共有7種,這七種與聯合國COP17定義的一致,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及三氟化氮(NF3),這七種氣體為我國定義之溫室氣體。
全球暖潛勢 GWP
全球暖化潛勢(GWP,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是由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所發布,主要是提供一個比較標準,量化各種溫室起體相比CO2倍率的影響,稱之為二氧化碳當量,例如某種氣體對於溫室起體影響是CO2的兩倍,那它的二氧化碳當量就為2,也因為數值會變化與浮動,因此盤查或比較時候要說明自己使用哪一種版本,才能做換算,以台灣環境部於2024年公告的「溫室氣體排放係數」採用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AR5)的全球暖化潛勢(GWP,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但當前IPCC最新版本(為AR6)。計算及使用上面就要非常小心,以下表格展示了不同版本中溫室氣體的GWP值:
溫室氣體 |
IPCC AR4版 (2007年) |
IPCC AR5版 (2013年) |
IPCC AR6版 (2021年) |
CO2 |
1 |
1 |
1 |
CH4 |
25 |
28 |
27.9 |
N2O |
298 |
265 |
273 |
HFCs |
14,800 |
12,400 |
14,600 |
PFCs |
17,200 |
11,100 |
12,400 |
NF3 |
17,200 |
16,100 |
17,400 |
SF6 |
22,800 |
23,500 |
25,200 |
(來源:聯合國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詳細GWP可以上IPCC網站查詢有完整的列表,【傳送門點我】的P16頁。
各標準認定的溫室氣體比較表
相信大家也看出來了,溫室氣體種類很多,但各國看或各標準依照看待的角度不同,認定的溫室氣體也不同,雖然台灣跟進聯合國認定特定7種氣體為我國溫室氣體,但做不同事情遵循不同準則,標準也可能不同,因此我們也必須了解各標準、各國、各組織對於溫室氣體的認定,以下做了對照表給讀者做參考:
溫室 氣體 |
聯合國 |
我國 |
GRI |
GHG Protocol |
澳洲 NGERS |
ISO 14064 |
EU ETS |
歐盟 CBAM |
英國 CBAM |
美國 CCA |
WRI |
WBCSD |
C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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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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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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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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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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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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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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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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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雖然使用標準依照使用方式會有所改變,但無論你的目的是什麼,如果都要進行碳盤查了,就索性全部一起盤點吧。盤查的主要貴的是工時,價格其實差不了多少,因此建議如果決定進行盤查,還是儘可能多盤點一些氣體吧,盤點的範圍越廣,未來無論是減碳策略、出口、還是報告書編制,都會更加靈活方便,多盤點總比少盤點來得更具備全面性。
不過除了目的不同盤點的溫室氣體不同之外,計算項目與計算方式也可能因標準會有所差異,例如CBAM的計算方式就跟我國遵循的ISO14064有所差異,有些項目明明會排碳但卻不予計算,詳細可以【參考此篇】,若覺得複雜或困難也可以請專業的顧問公司協助,有需求都歡迎與我們無限永續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