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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是什麼
CBAM的全名是「碳邊境調整機制」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是碳關稅的一種,屬於是環保關稅,歐盟預計於2026年起針對輸入歐盟的鋼鐵、水泥、電力...等某些碳密集的產品予以徵收關稅,產品排碳越多收費越高。
值得一提的是,CBAM是個名詞,不特定指哪個國家,但因為是歐盟先發起的,因此在沒有指定為哪個國家的碳關稅情況下,指的通常是歐盟CBAM。
歐盟為何要實施CBAM
主要是要解決碳洩漏(carbon leakage)的問題,歐盟2005年建立了碳排放交易系統,EU ETS是全世界最大的碳排交易市場,但卻使得歐盟生產商成本增加,導致企業將工廠設到歐盟外再輸入回歐盟,這樣不但排碳量沒減少還損害了歐盟的競爭力,因此希望消除因不同國家對碳管制政策強度不同導致的成本差異。
歐盟CBAM運作機制
歐盟CBAM根據據歐盟碳交易制度(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TS)的碳權價格,要求歐盟「進口商」購買對應支付碳價格的碳憑證(Carbon Certificates),若在他國生產地已經支付當地相關碳價格,則可以進行折抵,因此台灣將於2025年起實施徵收碳費,後面會介紹。
歐盟CBAM採取分階段實施,現階段進口歐盟僅須申報碳排放量,但正式收費將於2026年才全面啟動。
歐盟CBAM列管貨品對象有哪些?
列管也是分階段實施,目前適用高碳商品,包含:
- 鋼鐵、水泥、肥料、鋁、電力、氫
- 特定前驅物(Precursors)和部分下游產品(EX:螺絲、螺帽..等)
查詢輸歐商品是否被列管
對於「商品是否為CBAM列管對象」這個問題,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也預想到有這個問題了,因此建立「綠色貿易資訊網」供台灣廠商進行查詢,可輸入產品中文或英文進行查詢,但因為分類很細,若有歐盟稅號(CN Code)或 世界通用的貨物分類稅則號(HS Code)進行查詢,則會更精準。
碳計算方式為何
歐盟CBAM特殊的碳計算方式:
歐盟CBAM針對產品含碳盤查的方式獨樹一格,未遵循現有ISO14064-1或ISO 14067的國際標準方法,因此計算上必須非常謹慎,請勿拿ISO14067的產品的排碳量來計,而歐盟CBAM對於直接與間接排放的定義如下:
- 直接排放:生產過程中的排放,包含制熱和冷卻的產出,無論產地為何。
>>EX:當供熱和冷卻的排放在設施外,仍須計算為直接排放。
- 間接排放:僅需要計算電力使用的碳排放。
註:關於碳盤查概念,直接與間接排放是什麼,不懂得建議可以先了解文章【範疇一二三】。
計算方式差異表:
歐盟計算方始與國際標準都不一樣,詳細的差異使用下表呈現比較容易理解
項目 |
ISO 14064 |
GHG Protocol |
EU ETS |
歐盟CBAM |
直接排放-製造 (製造產生) |
類別1 |
範疇1 |
依設施邊界系統而定 |
列入直接排放,包制熱與制冷(無論地點為何) |
直接排放-移動 (EX:堆高機) |
類別1 |
範疇1 |
不計算 |
不計算 |
間接排放-冷/熱 (EX:蒸氣供應) |
類別2 |
範疇2 |
若在EUETS設施中 生產則涵蓋 |
無論在哪供應皆須涵蓋,且計算於「直接排放」 |
間接排放-電力 |
類別2 |
範疇2 |
若在EUETS設施中 生產則涵蓋 |
無論在哪供應皆須涵蓋,且計算於「間接排放」 |
間接排放-運輸 |
類別3 |
範疇3 |
不計算 |
不計算 |
間接排放-原料 (原料=前驅物) |
類別4 |
範疇3 |
若在EUETS設施中 生產則涵蓋 |
列管的CBAM前驅物才計算,否則不用計算 |
間接排放-其他 (EX:使用與報廢) |
類別5 |
範疇3 |
不計算 |
不計算 |
計算公式:
- 「簡單貨物」計算方式:商品含碳量 = 商品排碳量 / 產量
- 商品含碳量=商品含碳量(tCO2e/t)
- 商品排碳量=商品生廠排碳量(直接+排放)
- 產量=商品申報週期內生產量(噸)
註:簡單貨物屬於生產單純,原料不是CBAM列管品者
- 「複雜貨物」計算方式:商品含碳量 = (商品排碳量+原料) / 產量
- 商品含碳量=商品含碳量(tCO2e/t)
- 商品排碳量=商品生廠排碳量(直接+排放)
- 原料=生產前段原料排碳量(直接+間接)
- 產量=商品申報週期內生產量(噸)
註:複雜貨物表示原料屬於CBAM列管品者
- 直接排放(tCO2e)=生產直接排放 + 熱能排放(輸入-輸出) + 廢氣排放(輸入-輸出) - 生產的電力排放(並非使用電力,是指生產出來的電力)
- 間接排放(tCO2e)=生產階段的使用的電力碳排放
計算的溫室氣體:
CBAM計算的溫室氣體跟一般規範的溫室氣體也有所不同,CBAM指要求計算以下三種:
- 二氧化碳(CO2)
- 氧化亞氮(N2O)
- 全氟化碳化合物(PFCs)
其他國家的CBAM
1. 英國CBAM將於2027年啟動,且沒有緩衝期,關於英國相關介紹可以參考工研院相關報告,其中應該注意的是,根據英國CBAM制度流程,無論收不收稅都要交資料。
2. 美國版碳關稅CCA:清潔競爭法案(CleanCompetitionAct)由美國參議院於2022年6月提出,目前已完成二讀,但目前擱置中,讀實際生效以實際發布日為主。
值得注意的是,進口美國的應稅產品,就算商品本身不是列管品,但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列管品作為原料,這些原料的碳排也須納入計算,計算方式也很特別,碳稅價格隨著通膨浮動,且採取「複利計算」,以目前美國通膨率計算,每噸碳稅很可能在實施8年內翻倍。
差異比較表:筆者將其差異整理成下表:
歐盟CBAM |
英國CBAM |
美國CCA |
|
列管品 |
鋼鐵、水泥、肥料、鋁、氫、電力、特定前驅物、部分下游產品(如:螺絲、螺帽等) |
鋼鐵、水泥、肥料、鋁、氫、 玻璃、陶瓷 |
鋼鐵、水泥、化肥、鋁、氫、玻璃、石油開採、天然氣開採、地下煤炭開採、紙漿廠、造紙廠、白報紙紙廠、紙板廠、煉油廠、乙醇、有機化學品、石灰、己二酸 |
未來預計 |
評估有機化學、聚合物 |
研擬中 |
2027年預計擴大 滿足一定重量或價值也計算 |
實施日期 |
2026年 |
2027年 |
未定,通過後實施 目前已二讀,但暫緩實施 |
實施目的 |
預防碳洩漏,並導致歐盟廠商外移 |
歐盟有我也要有 |
不爽某些國家使用高碳排+高汙染增加產品競爭力,侵蝕美國製造業。 白宮更「指名」強調:中國碳排是美國3倍,印度則是4倍 |
收費對象 |
進口商 |
進口商 |
製造商(國內) 進口商(國外) 且包含列管原料生產的碳排 |
收費方式 |
購買CBAM憑證 |
直接以關稅模式徵收 |
直接以關稅模式徵收 |
收費基準 |
依照EU ETS每周碳權拍賣均價計算 |
尚未公布,但預計以英國ETS碳價為主 |
會依照申報資料計算產品「平均」含碳量,並以此為基準,超過的部分需要支付碳稅 |
收費價格 |
浮動價格,目前約100歐元上下 |
尚未公布 |
基準年每噸55美金,並以每年高於通膨率5%的速度增加,複利計。 低度開發國家,在市場佔有率不大情況下得以免收。 |
對台灣的影響
出口衝擊
中小企業也要碳盤查
台灣碳稅徵收
台灣碳費可抵減歐盟CBAM
台版CBAM
結論
歐盟CBAM機制的實施無疑將重塑全球貿易規則,歐盟開出第一槍之後,各國也紛紛祭出自己的碳稅以及自己版本的CBAM,也對使用火力發電作為主要能源的台灣,帶來前所未有的出口壓力與挑戰,台灣必須加速進行能源轉型,才能在全球低碳經濟市場上佔據一席之地,這需要「政府、企業、民間」三方攜手合作下,才可能挑戰成功,才可能邁向永續嶄新局面。